声明

本文是学习GB-T 31450-2015 航空器救援设备 顶升气囊组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航空器救援设备顶升气囊组的产品结构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以及标志、包

装、运输和贮存、使用说明书。

本标准适用于矩形单体气囊层叠组合而成的航空器救援顶升气囊组。异型气囊组可参照执行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

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/T 1682 硫化橡胶低温脆性的测定 单试样法

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

GB/T 7762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耐臭氧龟裂静态拉伸试验

GB/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

GB/T 13306 标牌

HG/T 2580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的测定

3 术语和定义
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于本文件。

3.1

航空器救援顶升气囊组 aircraft rescue hoisting
airbags

由若干单体气囊垂直层叠组合,可将倾覆的航空器顶升恢复正常姿态的柔性气囊组。

3.2

单体气囊 monomer airbag

由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制成的独立扁平盒状充气体。

4 产品结构

顶升气囊组分为矩形气囊组和异型气囊组,典型结构见图1。

GB/T 31450—2015

style="width:5.98669in;height:5.7266in" />

说明:

1——单体气囊;

2——拉手;

3——充气嘴;

4—— 中心标志。

1

5 技术要求

5.1 基本要求

顶升气囊组的外购件、外协件应有制造厂的产品合格证明。

5.2 环境要求

顶升气囊在下列环境中应能正常工作:

a) 环境温度: -40℃~60℃;

b) 海拔:≤4500 m;

c) 风速:≤75 km/h;

d) 湿度:≤98%RH;

e) 腐蚀:低浓度酸碱盐及常用矿物油短时间污染。

5.3 技术参数

5.3.1 气囊的技术参数见表1。

GB/T 31450—2015

1

序号

名称

单位

标准系列值

1

荷载面尺寸(L×W)

cm×cm

≥250×200

≥300×200

≥400×200

≥400×300

2

单层气囊充气高度

cm

≥20

3

额定载荷

t

≥25

≥30

≥40

≥60

4

最大顶升高度

cm

200

300

300

380

5

额定工作压力

MPa

0.05

6

耐受压力

MPa

≥0.15

注:其他规格尺寸的顶升气囊可参照执行。

5.3.2 囊体材料技术参数见表2。

2

序号

名 称

参数

1

拉伸强度(经向、纬向)

≥45 kN/m

2

拉断伸长率(经向、纬向)

≤25%

3

脆性温度

≤-43℃

4

耐臭氧龟裂

≥120 min

臭氧浓度:1×10°;温度:40℃±2℃;拉伸:20%±2%;不龟裂。

5.4 外观

5.4.1 单体气囊充气至额定气压时,其上、下层面应平整,高度误差应不大于10
mm; 静置平放时平面 度误差应不大于50 mm;
单体矩形气囊对角线尺寸偏差应不大于50 mm。

5.4.2 单体气囊充气至额定气压,囊体外形长宽尺寸与设计尺寸偏差不大于士50
mm。

5.4.3
囊体颜色应统一均匀,表面不应出现明显起泡、开裂、缺胶、皱折及接缝处开胶等缺陷。

5.4.4
每个单体气囊均应配备自闭式充气接头、拉手、中心标志等附件,其设置位置、规格应统一规范。

5.5 性能要求

5.5.1 气密性

将气囊充气至额定工作压力,闭气放置24
h,剩余压力应不低于额定工作压力的85%。

5.5.2 耐压性

气囊充气至3倍额定压力,稳压60 min,结构应无损伤。

5.5.3 负载稳定性

气囊组加载额定顶升质量,充气至额定压力,顶升至额定高度,关闭气源整体静置6
h,气囊组应保

持外形均整,无侧滑、无倾倒现象,支撑稳定。

GB/T 31450—2015

5.5.4 过载耐受性

单体气囊和气囊组分别充气至3倍额定压力,并均匀施加3倍额定载荷,负荷稳压10
min,囊体结

构应无损伤,支撑稳定无异常现象。

5.6 安全性

5.6.1
单体气囊上下层外表面应有防滑措施。气囊组顶升至额定载荷时,应有足够的抗侧滑能力,不
应出现囊体滑移或挤出现象。

5.6.2
气囊组顶层应分隔成2个~3个独立气室或配有独立的充气稳定支撑部件,顶升作业时可调整
充气量以适应机体形状,防止机体偏移。顶层气囊工作压力应不大于所接触机体表面的承受压力。

5.6.3
气囊组底部和顶部都应配备不小于囊体支撑平面的柔性保护垫,以防地面杂物或机体突出部件
磨损、刺穿气囊。

5.6.4
气囊组配备的充气控制装置应能为每个单体气囊独立充放气,并具备气压显示和过压保护
功能。

6 试验方法

6.1 基本要求检验

目测检查应符合5.1要求。

6.2 气囊技术参数的检验

用卷尺、2级压力表和负荷装置测量顶升气囊的技术参数,应符合表1要求。

6.3 囊体材料技术参数的检验

6.3.1 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按 HG/T 2580进行试验。

6.3.2 脆性温度按 GB/T 1682进行试验。

6.3.3 耐臭氧龟裂按GB/T 7762进行试验。

6.4 外观检验

将气囊放于平面试验台上,充气至额定工作压力,按5.4的要求目测并用尺子测量。

6.5 性能检验

6.5.1 气密性

6.5.1.1 试验仪器

计时器、2级压力表、温度计。

6.5.1.2 试验步骤

分别在一40℃、60℃和室温条件下,将气囊充气至额定工作压力,闭气放置24 h
后,用准确度等级
为2级的压力表测量气囊剩余压力。用温度计测量实验前和实验后的环境温度,若试验前后环境温度

变化超过10℃,则气囊压降应按式(1)进行修正:

GB/T 31450—2015

F,=Fo-Fz(To/Tz) …………… ……… (1)

式中:

Fj— 气压降,单位为兆帕(MPa);

Fo— 初始内压绝对值,单位为兆帕(MPa);

Fz— 结束内压绝对值,单位为兆帕(MPa);

T 。— 初始时绝对温度值,单位为开尔文(K);

Tz— 结束时绝对温度值,单位为开尔文(K)。

6.5.2 耐压性

6.5.2.1 试验仪器

计时器、2级压力表。

6.5.2.2 试验步骤

分别在一40℃、60℃和室温条件下,将单体气囊置于平面试验台上,缓慢充入压缩空气。充压至

3倍额定压力,稳压60 min 后,进行目视检查,应符合5.5.2要求。

6.5.3 负载稳定性

6.5.3.1 试验仪器

计时器、2级压力表、卷尺、负荷装置。

6.5.3.2 试验步骤

在室温条件下,将单体气囊置于平面试验台上,充气至额定工作压力,然后均匀施加负荷至额定载

荷,稳压10 min 后,进行目视检查,应符合5.5.3要求。

6.5.4 过载耐受性

6.5.4.1 试验仪器

计时器、2级压力表、负荷装置。

6.5.4.2 试验步骤

在室温条件下,将单体气囊和气囊组分别置于平面试验台上,依次进行以下步骤的试验:

a) 充气至额定工作压力,均匀施加负荷至额定载荷,稳压10 min,
目视检查正常后继续试验;

b) 充气至2倍额定工作压力,均匀施加负荷至2倍额定载荷,稳压10 min,
目视检查正常后继续

试验;

c) 充气至3倍额定工作压力,均匀施加负荷至3倍额定载荷,稳压10 min,
进行目视检查,应符合

5.5.4要求。

6.6 安全性检验

按5.6的要求进行目视检查。

GB/T 31450—2015

7 检验规则

7.1 检验分类

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
7.2 出厂检验

7.2.1
出厂顶升气囊应逐个、逐组进行检验,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署产品合格证书方可出厂。

7.2.2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3。

7.3 型式检验

7.3.1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:

a) 新产品首套样品试制定型鉴定时;

b) 定型产品当材料、工艺、结构有重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
c) 停产1年以上的产品恢复生产时;

d) 国家质量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。

7.3.2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3。

7.3.3 型式检验的样品为成套定型气囊组。

3

序号

检验项目

出厂检验

型式检验

技术要求

试验方法

1

基本要求

5.1

6.1

2

环境要求

5.2

6.5.1

3

气囊技术参数

5.3.1

6.2

4

囊体材料技术参数

5.3.2

6.3

5

外观

5.4

6.4

6

气密性

5.5.1

6.5.1

7

耐压性

5.5.2

6.5.2

8

负载稳定性

5.5.3

6.5.3

9

过载耐受性

5.5.4

6.5.4

10

安全性

5.6

6.6

注:"△"表示应检项目;"一"表示不需检验项目。

7.4 检验结果的判定

7.4.1 检验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即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。

7.4.2
允许对不合格项目进行修正。如果修正对其他检验项目不产生影响,可仅对修正项目重新进行
检验;如修正项目对其他检验项目产生影响时,还应对受影响的检验项目重新进行检验。

7.4.3
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修正并按表3的规定重新检验合格的可判定为合格产品,否则判定为不合格
产品。

GB/T 31450—2015

8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、使用说明书

8.1 标志

8.1.1 应 按GB/T 13306 的规定,在产品及包装箱适当位置设置产品铭牌

8.1.2 产品铭牌至少应包括:

a) 产品名称、规格型号;

b)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;

c) 制造厂名称、地址;

d) 出厂日期、出厂编号。

8.1.3 应 按 GB 2894
的规定,在人员操作位置设置醒目、固定的操作指示牌和安全警示标志。

8.2 包装

8.2.1 产品出厂应有适宜长途运输及贮存的防雨防尘防碰撞的硬体包装。

8.2.2 随产品出厂应附有下列文件:

a) 产品合格证;

b) 产品使用说明书;

c) 维护保养手册;

d) 产品出厂检验报告;

e) 产品及附件清单、备品备件清单等。

8.3 运输和贮存

8.3.1
产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,应用机械设备带包装进行装卸,谨防刺穿、磨损等机械损伤。

8.3.2
产品长期存放时,应停放在清洁、干燥、避光的库房内,远离火源,避免接触油、酸、碱及有机溶
剂等。

8.3.3 产品及附件的维护保养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。

8.4 使用说明书

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/T 9969 的规定。

产品说明书内应注明产品正常使用寿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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